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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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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之瓊從小被媽媽和姥姥帶大,村子偏僻,經濟上很苦,拋去村子裏的閑言碎語,倒也算過了一個美好童年。

兩個長輩按照這裏的習俗將墓建在了麥田裏,下過雨,地還沒幹透,一腳深一腳淺地到了墓前,看著越微和李秀霞這兩個名字,越之瓊撿著過去一段時間發生的趣事和她們說。

越之瓊小的時候偶爾會問起父親的事,越微回答時會用一種極為冷酷的聲音說:“他死了。”

那個時候,越之瓊不懂母親為什麽會這麽冷酷,直到母親去世後,他被強制著帶回了周家,根據兩邊完全不同的流言,終於還原了事情的樣貌。再去想母親說的話,他想:如果父親真的在他出生前就死了,未嘗不是一樁喜事。

他跟母親相處的時間並不長,甚至也不愉快,可他並不討厭越微,她跟周榮昌那個畜生在一起後,就沒過過幾天開心日子,回到村裏又被閑言碎語所困,早產生下他後,還沒恢覆好就辛苦到整天腳不沾地,最後病倒在床前。

姥姥更是一輩子都被人說些風言風語,老了又看見女兒死在自己前面。

跟兩位長輩說完了話,墓前的紙錢剛好燒完,被帶著濕氣的風一吹,青灰揚的到處都是,迷了人的眼。

越之瓊靜靜站著,背部的線條被白色襯衫遮擋住,卻依舊利落漂亮。

他擡頭望著陰沈的天,將耳機塞進耳朵,聽著裏面傳來的吉他前奏,朝墓碑擺了擺手,笑著說:“媽,姥姥,我下個月再來看你們。”

音樂由遠及近,在耳邊逐漸真切又轉為背景音,封期整理著袖口,目光落在客廳裏正看著電視劇的母親,等到袖扣扣好,說:“媽,我中午不回來了。”

母親還沒說話,身後伴著腳步聲一同響起問聲:“跟我一起去公司?”

封期摸了摸唇,回答不帶半點猶豫:“不了。”

眼見著大哥面容帶上怒氣,他好笑地扯了扯嘴角,鞋尖一轉,路過沙發上看電視的女人時,表情一瞬間凝滯。

“怎麽了?”封期疑惑。

“你林叔叔家的孩子還記得嗎,比你小幾歲,長得很好,見一見?”於湘按下遙控器開關,音樂聲戛然而止。

封期張嘴輕嘆一聲,無奈搖頭。

他並不記得什麽林叔叔,更對林叔叔家長相出眾的兒子沒有興趣,等聽完母親對那位林家孩子的誇讚介紹,卻只能點點頭,隨口把相親時間定了下來。

可能是他近幾年總是在外面跑的原因,於湘開始執著於給他介紹男朋友,對此,封期也只能答應,畢竟,不同意就會一直說個沒完。

離開家,去名下的咖啡店轉了一圈,許多年沒有回到這座城市,眼前的建築陌生又熟悉,帶著草木味道的雨絲飄散,封期撐起傘,到底還是去了自己最熟悉的拳擊俱樂部。

現在這個時間俱樂部裏的人不多,一進門熟悉的師兄就笑容滿面地迎了上來:“幾年沒見了吧。”

師兄姓李,個子很高,肌肉練的壯實,屬於走在路上連推銷的人都不敢搭訕的類型。

封期不太喜歡這種快要爆開的肌肉,自己身形則顯得勻稱緊實,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,視線在四周轉了一圈,俱樂部裝修為紅黑配色,看上去應該新裝修不久,他說:“確實好久不見,這裏變化很大,一進門有一瞬間我還以為找錯了地方。”

“看著還不錯吧,正好今天我們兩個練練,看看這幾年你有沒有退步?”李師兄興致很高。

封期眼裏閃過一絲光,沒說話,卻動手將礙事的眼鏡取下,上了擂臺。

他小時候身體弱,家裏人為了讓他多鍛煉鍛煉送他去學了武術,後來又開始練泰拳,再後來又當了幾年兵,身體上是再也瞧不出小時候體弱的樣子了。

打拳是個很好的發洩手段,肌肉緊緊繃起,迸發出強大的力量,動作與動作之間相互碰撞,拳頭和肌肉的交鋒讓血液沸騰。

快,狠,不顧對方攻勢的拼命進攻是封期最明顯的特點,這個人好像骨子裏帶著一種狂勁。

這個天氣雖然下了雨,但還是熱的,一場下來,上衣幾乎被汗水泡濕透。

封期擡手擦汗,下了擂臺,身上暴戾的氣息還沒散除幹凈,可等帶上了那副金絲邊的眼鏡,整個人又恢覆到之前斯文沈穩的模樣,看的李師兄嘖嘖稱奇。

“等會叫上妍妍一起吃個飯?前幾天她下班路過乾羽,說是正好看見你一個人,談戀愛了還是改習慣了?”

乾羽是家私人定制的珠寶首飾店,而封期從小到大都不習慣身上有任何飾品,因為打拳的時候會成為一種束縛,所以李師兄認為他談戀愛了也算正常。

封期挑了下眉,他眉毛很濃,是標準的劍眉,聲音裏帶上了點笑意:“那應該是雲塵。”

“雲塵,你侄子?”李師兄驚訝。

“是,他跟我長得挺像,等他回來我帶他過來見見你。”封期說著兩手交叉夾著衣角,利落地褪去了上衣,寬大挺拔的脊背上還帶著點汗珠,順著脊椎的線條滑落,一直沒入褲腰。

突然,進浴室的動作一頓,轉頭面上掛著好笑跟無奈,說:“不過我媽倒真給我介紹了個對象,明天還得去見見。”

雨絲帶著涼意,一連下了幾天的雨,看不見天晴的預兆。

越之瓊懶散地靠在椅背上,一雙長腿隨意交疊,桌前的手靈活玩弄著一副牌,熟練地進行著開扇等花切動作,一套下來,沒有一處失誤。

他唇角勾起,眉眼帶著點得意,紙牌在手中聽話地合攏,收理整齊。

這是他剛到的一副,牌面花紋處理的幹凈利落,開扇時尤為好看,手感也足夠順滑,有望進入他喜歡的前十。

這兩天宋明清總是給他打電話,無非就是催促他早點去見見那個什麽學長,剛把紙牌裝進盒子,電話又打來了。

越之瓊無奈應著宋明清,再三答應馬上就過去,才終於被愛操心的好友放過。

他並不討厭被人操心的感覺,相反,他很喜歡,有些時候他會想他和宋明清做朋友真是絕配,一個愛操心,一個喜歡被管束。

隨手拎了件薄款衛衣穿上,又順手將牌裝進口袋,騎著自己心愛的粉藍色電動車上路了。

可等上了路,雨水打在握著車把的手指上,越之瓊才突然驚覺今天並不是一個適合出行的日子,但他向來隨性,瞧著雨不大,索性帶著頭盔就這麽冒著蒙蒙細雨趕去了。

筆直的道路旁種著楓楊,茂盛的嫩綠枝葉垂下,擋去了不少雨,視野內出現一道花墻,粉白的月季花在鬧鈴下微微顫抖。

越之瓊知道,他遲到了。

鬧鈴是他昨天定的,比約好的見面時間多了十分鐘,他本打算這個時候就找個借口離開的。

頭盔上落了一層的雨水,越之瓊一邊擦著水漬,一邊不抱任何希望地走進咖啡廳。

他不知道宋明清介紹的那位學長長什麽樣子,但想來跟封雲塵應當很像很像。

漫不經心地掃過咖啡廳裏所有能看清面容的客人,終於,視線定格了,擦水漬的動作也停了。

靠近角落的位置,幾乎被隱藏在綠植後面,一個男人正靜靜坐在那裏翻著一本書,看得入迷,沒有察覺此時有個人在一直盯著他。

好像。

不是像現在的封雲塵,而是像十年前那個將他從汙水裏拉起來的封雲塵。

越之瓊突然理解了小說中為什麽會有找替身的情節,即使心裏明知不是那個人,可只要看見這相似的身形,相似的臉,過去心臟悸動的感覺就會重新出現。

宋明清,你這回真的厲害了,竟然真找了個這麽像的人出來,平日裏的宋爸爸沒白叫,比親爹要靠譜。

越之瓊抱著擦幹凈的頭盔就要上前,一低頭,發現自己穿著件粉色衛衣,胸前還幼稚的印著只小熊,他咬了下牙,大意了,不該輕視宋明清的。

可能是從前待在部隊的習慣,封期一貫做什麽事情都會早到,興許對方也沒有相親的意思,他等了足足半個小時也沒等來那個林家的孩子。

外面下了雨,他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,聽著咖啡店外的雨聲倒還算愜意。

這是一冊繪本,主角是一只白色的小狐貍,因為喜歡月亮,所以開始了一段尋找月亮的旅程,在旅途中,他遇見一只螢火蟲,螢火蟲告訴它,你之所以會喜歡月亮,是因為它住在天上,過遠的距離遮擋了瑕疵。

正要看到小狐貍的回答時,方桌對面的人投下青黑色影子,恰好籠罩在那句墨色字句上。

封期擡頭,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個看上去二十出頭的男人,相貌極其出色,銀色的發尾向上翹起,他不動聲色地將目光移至那個人抱著的頭盔。

是帶著頭盔冒雨趕來的?

“你好。”越之瓊笑著看他。

封期摘下眼鏡,輕輕捏了捏眉心,長時間看書的眼睛放松下來,他後背微微靠在椅背上,說:“你遲到了。”

“抱歉,但你還在不是嗎?”越之瓊一只手按在放桌上,身體微微前傾,目光專註而認真。

去掉了銀色眼鏡,眼前的人更像記憶中的那一個了。

“所以,有興趣和我來一場契約戀愛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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